投票
投票資格

祇有被列入選委會委員名冊者享有投票資格。
 

投票須知
  • 祇有列入選委會委員名冊者,方可行使投票權。
  • 行政長官選舉設立單一投票站。行政長官選舉投票站的開放時間及各樣安排,將由管委會訂定並公佈,選委會委員須在管委會主席訂定的時間內抵達投票站,並辦理相關手續;全體選委會委員的三分之二或以上到場並完成相關手續後,管委會主席宣佈投票開始。
  • 在行政長官選舉日,選委會委員須親到投票站行使投票權。
  • 在管委會主席宣佈進行初步點算後抵達投票站的選委會委員,祇可參加下一輪的投票。
  • 投票結束後,選委會委員須暫留投票站,以便參加可能需要進行的下一輪投票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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